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中關于發展養老服務的指示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統籌養老服務領域“底線民生”“基本民生”“質量民生”,處理好政府、社會、家庭之間的關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高質量發展,確保基本養老服務應保盡保,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得到有效滿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高。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方便可及,機構養老服務更加專業,家庭照料能力明顯提升,與上海國際大都市生活品質相適應的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更加充分、均衡、優質。具體為:
——“增量”。著眼于全覆蓋織密網,全市養老服務主要指標數量“倍增”,社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分中心)在街鎮全覆蓋的基礎上數量實現“翻番”,不少于400家;社區老年助餐服務場所總量實現“翻番”,達到1600家;養老機構床位數在確保不低于全市戶籍老年人口3%(17.5萬張)的基礎上,護理型床位數達到總床位的60%,標準化認知障礙照護床位數達到8000張。
——“增能”。著眼于提質求精,按照抬高底部、整體提質的思路,努力實現養老服務從“有”到“優”。聚焦“人”(專業人員)、“技”(科技手段)、“物”(輔具應用)、“醫”(醫養結合)、“管”(綜合監管)等方面,改善養老服務質量,提升養老服務能級。
——“增效”。著眼于活力可持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社會有效投資明顯擴大,養老服務消費潛力充分釋放,養老服務的效率、效益、效能全面增強,各類市場主體的活力充分激發,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養老服務市場環境穩健運行。
三、主要任務
為實現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重點實施6個提升計劃,完成26項主要任務。
(一)養老服務設施提升計劃。完善規劃、土地等政策,加快設施建設和薄弱機構改造,推動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成體系、均衡化布局。
1.全面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和建設要求。確保市、區兩級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真正落地。其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達到每千人建筑面積40平方米的規劃指標。舉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憑登記機關發給的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請劃撥供地,規劃資源、民政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劃撥用地政策。新建居住區根據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民政部門參與評審驗收。對存在配套養老服務設施緩建、縮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問題的,在整改到位之前,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對已交付產權人的養老服務設施,由民政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確保養老服務用途。(市規劃資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2.充分利用存量資源增加養老服務設施供給。制定《促進和規范利用存量資源加大養老服務設施供給的工作指引》,明確實施路徑,優化操作流程和基準地價。對政府和事業單位的空置房屋,各區和街鎮可探索允許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供其在社區為老年人開展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等服務。鼓勵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整合閑置資源,興辦養老服務設施。凡利用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獨棟建筑或者建筑物內的部分樓層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可不再要求出具近期動遷計劃說明、臨時改變建筑使用功能說明、環評審批文件或備案回執。存量商業服務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允許按照適老化設計要求調整戶均面積、租賃期限、車位配比及消防審驗等土地和規劃要求。探索研究利用農民宅基地用房發展養老服務設施。2019年12月底前,對存量設施改造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養老機構,因未辦理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手續問題未能通過消防審驗的,由市民政局與有關部門集中研究處置。(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國資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民政局、市應急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3.加快完成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布點。制訂《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工作指引》,明確養老服務功能基本配置,完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骨干網,在中心城區構建“15分鐘養老服務圈”。重點打造樞紐型的社區養老綜合體(綜合為老服務中心或分中心),集成日托、全托、助餐、醫養結合、康養服務等功能,強化社區養老資源與服務的統籌調配能力。加快發展家門口的養老服務站點,每個居民區確保至少建有1個標準化老年活動室,因地制宜增加養老服務功能。(市民政局負責,各區實施)
4.推動農村地區養老服務設施均衡布局。落實《上海市農村地區養老美好生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形成鎮有“院(所)”、村有“點”的設施網絡。2019年,全面完成農村薄弱養老機構改造,實現每個鎮(鄉)至少有1個標準化養老機構。同時,分片建設面向有養老服務剛需的老年人的社區托養場所;在村域范圍,發展村組睦鄰點,推進“不離鄉土、不離鄉鄰、不離鄉音、不離鄉情”的互助式養老服務,到2022年,全市示范村組睦鄰點不少于2500個。(市民政局負責,各涉農區實施)
(二)養老服務功能提升計劃。聚焦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剛性需求,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創新養老服務業態,豐富養老服務內涵,提供高品質的養老服務。
5.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全面深化推進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以居家照護為重點,建立與居家、社區、養老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引導和培育社會化的評估機構和護理服務機構有序規范發展,發揮居(村)委會等基層組織貼近服務對象、貼近服務現場的優勢,加強對需求評估、護理服務等重點環節管理。積極探索研究長護險基金籌集的合法可行路徑,建立渠道多樣、來源穩定、體現個人責任和權利義務對等的籌資機制。探索商業保險公司參與長護險經辦服務。鼓勵發展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長期照護服務。(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上海銀保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推廣綜合照護服務模式。以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為基點,鏈接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促進各類養老服務形態的融合發展,提高運營能力和資源利用效率。支持養老機構發揮溢出效應,在有能力的情況下積極向社區開放。公辦養老機構要率先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門、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等養老服務。社區托養機構釋放輻射效應,將專業服務延伸到家庭,提升助浴、助潔等居家養老服務項目水平。探索“家庭照護床位”,完善相關的服務、管理、技術等規范以及建設和運營政策,讓居家老年人享受連續、穩定、專業的養老服務。(市民政局負責,各區實施)
7.深化醫養結合工作。進一步打通醫養資源,完善激勵機制,支持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以多種形式開展合作。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完善養老設施專項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推動社區綜合為老服務中心與社區衛生服務站、護理站或其他醫療設施同址或鄰近設置。在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之間,普遍開通雙向轉接綠色通道。支持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鼓勵養老服務機構通過設置醫療機構或與醫療機構合作的形式,開展中醫藥和康復適宜技術服務。鼓勵醫護人員到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執業,并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8.增強家庭照料能力。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性作用,實施“老吾老”計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全市普遍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者技能培訓;完善“老伙伴計劃”,實現對無子女、高齡、獨居老年人社區探訪全覆蓋;支持發展面向長期照護對象家庭成員的“喘息服務”;試點“時間銀行”等做法,繼續培育“銀齡寶典”“養教結合”等服務品牌,普及居家護理知識技能,支持老年人發揮專長和作用,參與社會公益事業,豐富老年人晚年生活。結合城市更新計劃、美麗街區建設等,制訂居室和小區適老化環境改造建設標準,采取市場化運作和政府資助等方式,引導困難、無子女、失能、高齡等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改造。(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9.加強老年認知障礙照護服務。在本市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體系框架中,探索形成老年認知障礙評估標準,建立基本情況數據庫。構建分層分類的老年認知障礙干預和照護體系,研究制訂相應的照護設施建設、服務規范、人員培訓等系列標準,培育各類從事老年認知障礙照護工作的專業組織和護理員隊伍。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在養老服務機構中加快建設老年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及照護床位。試點開展老年認知障礙友好社區建設,普遍開展相關知識宣傳,營造關愛老年認知障礙者的社會環境。(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10.提高智慧養老服務水平。持續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智能產品在養老服務領域應用。研究制定相關產業發展目錄和技術標準,引導和規范發展智慧型養老服務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推廣物聯網、遠程智能安防監控等技術,實現24小時安全自動值守,提升照護服務效率,降低老年人意外風險。推動養老領域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完善全市統一的養老公共服務平臺,加強信息技術在基本養老服務申請受理、過程管理、資金結算、信息推送等方面的應用,改善服務體驗,提高公共服務和決策水平。(市民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11.推廣養老顧問制度。依托各類養老服務場所和居村工作人員,建立覆蓋城鄉社區的養老顧問網絡,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養老方式、政策法規、康復輔具等咨詢和指導服務。2019年,社區養老顧問點實現街鎮全覆蓋;2022年,實現居村全覆蓋。通過“養老指南”、線上服務、廣播電視傳播等多種方式,拓展社區養老顧問工作渠道。支持有資質的社會服務機構開展養老服務咨詢、代理等業務,接受無子女、殘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為辦理入住養老機構、就醫等事務,探索推進養老顧問的社會化、專業化發展。(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三)養老服務行業質量提升計劃。轉變管理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信用為核心、質量為保障、放權與監管并重的服務管理體系。
12.建立養老服務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根據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以及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的要求,建立健全養老機構備案管理制度。對養老服務機構實行分類管理,區分養老服務的不同領域、形態、類型和功能,逐步建立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管格局。聚焦老年人生命財產安全和服務質量,重點監管養老服務的設施設備、消防、食品、資金的安全。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建立各司其責、各盡其責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民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加大“互聯網+”監管的應用,加強民政與消防、食品安全、衛生等專業監管信息聯動、共享,推動聯合監管、聯合執法、聯合懲治。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拓寬公眾參與監督的渠道,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眾認知和防范能力。(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13.健全養老服務質量綜合評價機制。以提高老年人滿意度為目標,以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專項行動為抓手,推動建立養老服務質量綜合評價體系。完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標準,強化對養老服務機構的專項督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質量日常監測指標體系和動態監測評價機制,持續開展養老服務質量滿意度測評。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評價結果定期公示,并與“以獎代補”政策掛鉤,對養老服務日常運營、等級評定、品牌連鎖、溢出服務、專業提升、醫養結合、誠信水平等方面符合要求的予以獎補。(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14.推進養老服務規范化建設。制訂和完善養老服務的設施、服務、管理、安全等各類標準,落實國家和本市相關標準化管理和達標工程,逐步推行養老服務品質第三方認證工作。強化養老服務機構消防、食品、特種設備等方面的安全責任和制度,全面加強物防、技防、人防等綜合保障。深化開展優質養老機構與薄弱養老機構結對幫扶。做好養老服務領域政策指引,及時、定期公布全市現行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養老服務投資指南。制定養老服務機構信息公開目錄,公開養老服務供需狀況、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信息,便于社會查詢。(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市發展改革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15.強化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養老服務信息平臺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加強對接,歸集各類養老服務機構信用信息。逐步建立養老服務機構信用分制度,對養老服務機構信用狀況、履約能力進行全面的判斷和評估,供社會查詢和參考。建立失信養老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主體,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限制享受政府補貼資金、稅費減免等,限制參加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項目招標);對嚴重失信的養老服務機構和相關人員,依法加大懲治力度。(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四)養老服務隊伍水平提升計劃。大力推進養老服務業吸納就業,統籌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培養培訓、職業規劃、薪酬激勵等各個環節,推動養老服務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16.加強養老服務隊伍質量管理。研究涵蓋專業技能、人文素養、學歷教育等多維度的本市養老護理員行業水平綜合評價標準。根據國家制定的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標準,逐步統一養老服務行業培訓教材、技能等級,并根據綜合評價標準,完善服務費用支付體系,促進養老護理從業人員的合理流動。建立統一的養老護理員數據庫,加強個人誠信管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17.多渠道擴大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規模。推動各類院校特別是職業院校設置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按照規定落實學生資助政策。鼓勵社會力量支持聯合辦學,開展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對從事養老服務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申請成為就業見習基地的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其中,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按照規定再給予一次性帶教費補貼。建立健全養老護理員隊伍培訓機制和繼續教育制度,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負責人、管理人員的崗前培訓及定期培訓。按照規定落實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費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發展老年社會工作,到2022年,每千名老年人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每百張養老床位至少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18.完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激勵褒揚機制。支持行業協會發布養老護理員市場工資指導價,合理體現養老護理員勞動價值。組織開展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對獲獎選手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對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錄用有等級的護理員和專技人員,給予獎勵性補貼。加強對養老護理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社會宣傳,引導全社會尊重養老護理員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文化旅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五)養老服務支付能力提升計劃。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保障,穩步提高老年人的經濟供養水平,增強老年人養老服務消費能力。
19.繼續實施老年綜合津貼制度。深化老年綜合津貼制度,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社會福利水平。加強老年綜合津貼與本市基本養老保障和基本醫療保障、老年人救助幫困、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政策的銜接。完善“上海市敬老卡”的優待憑證功能,公共文化場所、公立醫療機構、公用事業單位、公共交通部門、政務服務窗口、社會公益組織以及金融服務單位、商業機構等可向持卡老年人提供優惠、優先、便利服務。(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20.完善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加強養老服務補貼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銜接,適時調整補貼標準和內容,為特困供養、低保、低收入等困難老年人提供兜底性長期照護服務保障。加強養老服務補貼管理,優化受理工作流程,完善老年人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辦法,提高補貼的精準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1.積極發展養老普惠金融。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推動建立特殊群體綜合養老保險計劃;推動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年齡群體的養老保障需求,積極開發可提供長期穩定收益、符合養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異化金融產品;推動養老目標基金實行市場化、差異化銷售費率管理,擴大基金管理規模,增強市民養老消費能力。對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消費侵權行為等加強整治,研究養老社區大額收費資金及服務風險防控機制,切實保障老年人消費權益。(上海銀保監局、人民銀行上??偛俊⑸虾WC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養老服務市場活力提升計劃。打通養老服務領域的“堵點”,破除發展障礙,健全市場機制,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2.加快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公辦養老機構一律納入“?;尽狈秶?,按照要求收住經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達到相應照護等級的老年人,以及符合本市優待優撫政策條件等老年人。允許公辦養老機構在充分滿足兜底保障需求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并由市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收費指導標準。大力推進公建民營,今后新增的政府投資養老服務設施,原則上均采取委托社會力量運營的模式,提高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建立科學合理的公辦養老機構價格形成機制,以養老機構實際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政府投入、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供求關系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調整養老服務收費,促進公辦養老機構可持續發展。加強養老機構“?;尽贝参坏慕y籌利用,研究“補需方”機制,鼓勵老年人選擇適宜、經濟的養老方式,提高不同區域養老床位的利用效率。(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23.支持各類主體進入養老服務市場。集中清理廢除在養老服務機構公建民營、養老設施招投標、政府購買養老服務中涉及排斥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參與競爭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對已經在其他地方取得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得要求其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設立子公司。對公建的養老服務設施,交由養老服務企業運營與交由社會服務機構運營逐步消除政策差別。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區域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允許境外投資者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鼓勵境外舉辦者設立非營利性(公益性)養老機構,并與境內舉辦者享受同等優惠政策;境外資本在本市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同等享受境內資本待遇。鼓勵物業公司、物流企業、商貿企業等各類服務企業及駐區單位面向社區,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務。支持養老服務機構規?;⑦B鎖化發展,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商標品牌,對養老服務商標品牌依法加強保護。(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委、市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24.大力發展養老服務產業。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消費領域,促進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健康服務、產品用品等養老服務業全面發展。推進康復輔具進機構、進社區、進家庭,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建立應用推廣基地,開展產品展示、技術指導、服務培訓等活動。研究出臺居家和養老服務機構康復輔具配置及使用指南,開展康復輔具社區租賃服務試點,推動養老機構標準化輔具配置全覆蓋。支持舉辦上海國際養老輔具及康復醫療博覽會、老年福祉產品設計和創新創業大賽,扶持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園區建設,打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康復輔具常年展區。(市民政局、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25.拓寬養老服務投融資渠道。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綜合運用支小再貸款等政策工具,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商業銀行依法開展土地使用權抵押、服務設施抵押貸款,做實應收賬款、股權質押貸款業務。支持商業銀行與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痖_展合作,推出符合養老服務機構需求的擔保貸款產品。支持創新針對養老床位、認知障礙照護床位、養老服務設備等融資租賃產品。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推廣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支持和推動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首發上市,在新三板、上海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并通過并購重組,推動養老服務產業加速發展。鼓勵證券基金經營機構、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積極運用股權投資、夾層投資等直接投資方式,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機構和項目的融資支持。積極鼓勵和支持商業保險機構興辦或參與建設和運營養老服務機構。支持企業根據資金回流情況,合理靈活設置債券期限、選擇權及還本付息方式,用于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設施設備,以及開發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用品項目。支持企業發行長期限債券,用于養老機構等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建設。探索以項目未來收益權為基礎,發行項目收益票據、項目收益債券。積極發揮各類擔保增信機構作用,為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人民銀行上??偛?、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6.推動長三角養老服務區域合作。貫徹落實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國家戰略,與江蘇、浙江、安徽聯合推動養老服務領域政策異地通關、市場要素流動,形成區域協同發展的格局。在長三角三省一市之間研究老年照護需求評估、養老服務相關標準和養老護理員隊伍評價體系等的互通互認,建立養老服務優質誠信品牌互認和推介機制,建立養老機構行政處罰和失信行為的定期通報機制。支持長三角區域內的養老服務行業聯合開展養老服務領域民間合作,為老年人選擇異地養老提供服務。(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保障。推動制定涵蓋各類養老服務的地方性法規,加強養老服務領域法治保障。完善老年照護統一需求評估制度,優化評估標準,完善評估流程,加強專業評估機構和評估員隊伍建設,促進養老服務資源有效公平分配。落實養老服務機構財稅支持政策以及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等享受居民價格政策,任何單位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由民政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認定,實行清單式管理,確保各類支持養老服務發展的優惠政策落地。支持商業保險公司開發各類養老服務相關保險產品,擴大養老服務綜合責任保險覆蓋范圍,增強養老服務機構的抗風險能力。(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上海銀保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財力保障。各級財政要根據老年人口的增加和養老服務發展的需要,逐步增加養老服務投入。將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60%的資金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進一步落實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中養老服務內容,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標準,重點購買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機構運營、社會工作和人員培養等服務。完善對基本養老服務補需方與補供方相結合的財力補貼機制,帶動社會有效投資,扶持優質養老服務機構發展。接收屬于保基本、兜底線覆蓋對象的養老服務機構,不區分經營性質,按照上述老年人數量同等享受運營補貼,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照規定享受養老服務補貼。各區、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健全資金安全監管機制,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和安全有效。(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實施)
(三)落實工作機構和人員保障。結合本市機構改革,依托各區、街鎮現有的相關工作機構,增強養老服務管理職能,強化區域養老服務資源統籌管理。各街鎮要充實、加強養老服務工作力量,可在社區工作者中配備相應工作人員,或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落實養老服務管理工作。(市民政局負責,各區實施)
五、工作機制
(一)統籌協調機制。繼續強化市、區兩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養老服務領域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統籌協調處理養老服務領域中涉及全局性、長遠性、跨地區、跨部門的重大政策問題,指導、推動養老服務各項任務指標的落地。
(二)責任落實機制。各責任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在2019年6月底前,逐項明確具體任務及配套政策清單,以及時間表、路線圖。各區要落實屬地責任,把發展養老服務擺在優先位置,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抓好落實,推動本實施方案在本區落地。
(三)考核監督機制。繼續將養老服務完成情況列入對各有關部門、各區政府的年度績效考核。對養老服務成效明顯的區,給予資金、項目等傾斜。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實施方案的定期評估,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監測,科學評估實施情況和效果。建立養老服務監測分析與發展評價機制,完善養老服務統計分類標準,加強統計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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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上海市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