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南苑老年公寓始建于2001年10月,是寶雞市首家以“托老養老、照料護理、臨終關懷”為主要內容的民辦養老機構,位于中華石鼓園西側腳下的石鼓村,交通便捷,空氣清新,景色宜人。公寓實行院長負責制,占地面積 3.5畝,建筑面積1500平方米,內設辦公室、護理部、后勤部、財務部、膳食部、業務部,現有管護人員共28人,其中管理人員5名、照護人員16名、醫護人員2名、高級營養師1名、廚師3名、內保人員1名,設置床位105張,入住率在85%左右。
入住南苑老年公寓須知
一、準備入院的老人家屬(或單位)可與老年公寓辦公室聯系,并如實介紹入住老年人身 體情況,院方可認真解答家屬所提出的各種問題。
二、入住者必須持本人、家屬(或單位領導)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照片2張2寸及醫院體檢表如(血脂、血糖、乙肝兩對半、肝功、心電圖、B超、小便常規檢查、胸透;)沒有體檢者,可協助體檢(費用自理)。
三、凡入住老人、委托人須提出申請書一份。
四、各種傳染病、精神病及危害他人健康的其他疾病,本公寓不予接收。
五、由家屬(或單位)簽訂老人入住協議書和入院登記表,并介紹老人的生活習慣。
六、交2000元保證金、1000元醫療押金,并按時交納代養費及其他費用。
七、入住老人家屬(或單位)詳實填寫通訊地址和電話,需3個電話以上。
八、入住老人的日用品(如被褥、床單、臉盆、暖瓶、碗筷及一次性消費品等)須自帶。
九、入住老人可以試住7天至15天(在試住期間按正常辦理有關手續);若生活不習慣,(按實際入住天數收取費)院方通知家屬接老人離院。若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院,入住不足15天的按15天計算費用,超過15天的按一個月計算費用。
十、入住老人遵守院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團結友愛,安心養老。
十一、入住老人的家屬(或單位)積極配合工作,按時看望老人,隨時對院方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便于把養老工作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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