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鏡湖區香苑老年公寓開辦于2007年元月,現位于鏡湖區香苑小區內,市內可乘多路公交車到大。該公寓建筑面積約2000平方米,經投入100余萬元資金改造完善,可提供120余張床位供老人居住。房間配有電視、空調、電風扇、衛生間,公寓內設有廚房、浴室、餐廳、公共衛生間、棋牌娛樂設施。公寓內有專職服務人員17名,另專職醫院、護士各1名,并配備專車安排老人進行戶外游玩活動。
本老年公寓在街道辦事處直接指導下,多次開展居家養老專題培訓,請專家講課、指導。初步建立了一支涵蓋社區工作人員、居家養老志愿者、老年公寓服務人員和其他有志于老年服務人員的專業與志愿者相結合的服務隊伍。公寓長期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并根據老人和家屬需要,設有單人間、雙人間、普通房和特護房,收健康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并對家庭有臨時困難的老人進行短期或一日托管(例如子女臨時出差、外出旅游等,均可將老人送至公寓,由公寓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入院時雙方簽訂寄養合同,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以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公寓開辦至今,入住老人由2007年的三十幾人,到目前的九十多人,床位供不應求,而且隨著整體社會素質的提高,老人對公寓環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家屬(子女)也不單單是為了解決家庭困難將老人送入老年公寓,而是想讓老人在公寓內安享晚年,故此,在蕪湖市三山區碧桂園小區增開了分部,設有床位77張,目前老人已開始入住,那里的房間和環境都得到了老人及家屬的認可,相當稱心和滿意。
本公寓不僅負責老人的日常生活,還從多方面豐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給他們講解保健知識,定期體檢,設立家庭病床,給老人進行心理疏導,定期邀請社會團體給他們表演戲曲等文藝節目,使老人在祥和、溫馨的家庭式生活中頤養天年,讓老人們能夠切身感受到“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幫,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入院須知
入住人員須有監護人,并持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場簽訂入住委托協議和辦理入住手續。
入住時被寄養人須在三甲醫院體檢(近期肝功能和五項指標化驗單,胸片和胸片報告單),無傳染病、精神病方可入住。
入住時監護人須將被寄養人詳細情況告知院方,有精神病史、自殺、自傷和有傷害他人行為,院方拒收,如監護人隱瞞病情,被寄養人在入住期間出現自殺、自傷和傷害他人所造成的后果,由監護人承擔一切責任及費用。
入住時需要繳納人民幣2000元醫療備用金。如動用此款,乙方應在壹周內及時補足,協議期滿后此款如數退還。
為被寄養人提供床位、飲食和服務。被寄養人自己攜帶日常生活用品(如衣服、被子、盆、飯碗、水瓶等),如需提供的入院前提前告知,費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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