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印發《關于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養老服務行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關于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自3月11日起,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無確診病例區域、其他低風險區域、中風險區域,分區分時對養老機構不再實施人員完全隔斷的全封閉管理,穩妥有序恢復開放服務。養老機構有序開放后,對本區域擬返院和新申請入住的老年人,以及返崗和擬招聘的機構工作人員,都要實行醫學隔離觀察14天。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可內部設立隔離觀察區,隔離點(區)要實行嚴格的全封閉管理。
《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養老服務行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對支持養老服務行業加強疫情防控、克服經營困難、健康穩定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
發放一次性運營補助
通知明確,對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和依法登記備案的民辦、公建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省財政根據疫情防控期間實際收住老年人床位數量,分別按照自理床位每張100元、半自理床位每張200元、完全不能自理床位每張4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運營補助。
減征或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對因疫情影響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養老服務機構,經稅務機關核準,減征或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養老服務機構,經有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免征或減免社會保險
通知明確,2020年2月起,對登記為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屬于中小微企業的,免征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屬于大型企業的,以及登記為民辦非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2020年3月1日起,階段性下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將單位繳費費率在現行費率標準的基礎上下調1個百分點,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2月至6月,各市根據施行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前的單位繳費費率,按照國家減半征收單位繳費降低的費率減去2個百分點的差,進一步降低登記為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養老服務機構,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滿后,單位足額繳納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且登記為企業的參保養老服務機構,可按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認定為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登記為企業的參保養老服務機構,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上年末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減免緩繳殘保金和住房公積金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暫免征收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登記為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養老服務機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保金;養老服務機構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保金。養老服務機構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
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養老服務機構,可依法申請按照企業和個人各5%的最低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減免或延期收取租金
對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疫情期間可階段性減免管理費。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養老服務機構,可以減免或減半征收1-3個月的房租,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業主(房東)減免租金,參照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減免。具體期限和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附全文:
關于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
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的實施意見
第240號
各市領導小組(指揮部),省委領導小組(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分區分級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穩妥有序恢復開放養老機構服務
各市要統籌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在嚴格執行民政部《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確保疫情防控安全到位的前提下,自3月11日起,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無確診病例區域、其他低風險區域、中風險區域,分區分時對養老機構不再實施人員完全隔斷的全封閉管理,穩妥有序恢復開放服務,確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滿足申請返院和入院老年人的服務需求。養老機構開放的具體時間與步驟,由設區的市黨委、政府確定。
二、嚴格實行返院入院人員隔離觀察
養老機構有序開放后,對本區域擬返院和新申請入住的老年人,以及返崗和擬招聘的機構工作人員,都要實行醫學隔離觀察14天。
(一)制定隔離方案。根據“非緊急不入院、先評估后入院、不隔離不入院”的原則,對需要返院入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員數量進行摸底,以縣(市、區)為單位,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指導下,制定隔離實施方案,明確隔離對象、服務人員、集中隔離點(區)、實施程序、應急處置等。
(二)設置隔離點(區)。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可內部設立隔離觀察區。針對部分養老機構不具備內部隔離條件的現實,各地可以縣域為單位,選擇一個當前入住老年人少、具備醫學隔離條件的養老機構,或者利用當地已有的集中隔離場所,作為擬返院入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的集中隔離觀察點。隔離觀察點(區)必須符合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按照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工作要求設置、管理與服務。
(三)實行集中隔離。隔離點(區)要實行嚴格的全封閉管理,對申請返院入院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員集中隔離觀察14天后,經醫療機構診斷無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收住入院或上崗。所有醫護及工作人員在進入集中隔離點(區)前,必須進行核酸檢測和疑似癥狀排查。
三、繼續嚴格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內部管理
(一)養老機構承擔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有關規定,全面執行日報告、出入管理、體溫檢測、消毒通風、分餐送餐、食品留樣、老年人防護、內部管控、內部隔離觀察等規定。老年人一律不得外出,物資采購一律實行外部配送、門外消毒。青煙威等境外疫情輸入風險較大地區要進一步嚴格防控措施,嚴防境外疫情輸入。
(二)加強工作人員流動性管理。工作人員分批實行7天輪值上崗制度,上崗人員吃住在機構;居家輪休人員落實防護要求,每天上報體溫檢測結果和行動軌跡,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出入人員密集場所。
四、認真履職盡責
各級民政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風險意識,認真履職盡責。省市縣民政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民政干部要繼續實行分級分區分機構責任到人包幫工作機制,加強巡查督導,特別是對隔離點(區)封閉管理的督導,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要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絡協調,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出臺的有關扶持政策,積極采取階段性減免公建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費、提高民辦養老服務機構運營補貼標準、提高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給予養老護理員臨時崗位補貼等扶持措施,幫助養老服務機構渡過難關。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1日
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養老服務行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支持養老服務行業加強疫情防控、克服經營困難、健康穩定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和政策規定,實行以下措施。
一、發放一次性運營補助。對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和依法登記備案的民辦、公建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省財政根據疫情防控期間實際收住老年人床位數量,分別按照自理床位每張100元、半自理床位每張200元、完全不能自理床位每張4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運營補助。各地可通過現有經費保障渠道,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適當補助。
二、落實信貸融資支持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暫遇困難但仍有發展前景、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養老服務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到期還款困難的,可通過調整還款付息安排、適度降低貸款利率、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措施進行紓困幫扶。
三、落實稅收減免政策。對因疫情影響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養老服務機構,經稅務機關核準,減征或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養老服務機構,經有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四、落實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2020年2月起,對登記為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屬于中小微企業的,免征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屬于大型企業的,以及登記為民辦非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期限不超過3個月。自2020年3月1日起,階段性下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將單位繳費費率在現行費率標準的基礎上下調1個百分點,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2月至6月,各市根據施行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前的單位繳費費率,按照國家減半征收單位繳費降低的費率減去2個百分點的差,進一步降低登記為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養老服務機構,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滿后,單位足額繳納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且登記為企業的參保養老服務機構,可按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認定為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登記為企業的參保養老服務機構,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上年末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五、落實減免緩繳殘保金、住房公積金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暫免征收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登記為企業的養老服務機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養老服務機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保金;養老服務機構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保金。養老服務機構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殘保金。
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養老服務機構,可依法申請按照企業和個人各5%的最低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六、落實減免緩繳房租政策。對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疫情期間可階段性減免管理費。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養老服務機構,可以減免或減半征收1-3個月的房租,存在資金支付困難的,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業主(房東)減免租金,參照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減免。具體期限和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七、強化綜合責任保險支持。積極協調養老服務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承保機構,對疫情期間養老服務機構及老年人理賠開辟綠色通道,快速理賠,應賠盡賠。對受疫情影響較為嚴重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與其對接,并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延長保險期限、優惠或緩繳保險費。
八、保障養老服務機構物資供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養老服務機構生活物資和疫情防護用品供給,納入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和社會捐贈調配范圍,落實供應渠道,保障養老服務機構正常運轉。
九、提供網上備案服務。對申請備案的養老服務機構,可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上傳材料,通過部門信息共享核實有關信息,足不出戶完成備案工作,實行“不見面備案”。
十、關愛一線服務人員。鼓勵各地和養老服務機構通過心理疏導、確定家庭聯系人等方式,加強對養老一線服務人員的關心關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穩定服務人員隊伍。對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納入我省各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彰和獎勵范圍。選拔“和諧敬老使者”要重點向養老一線工作人員傾斜。
十一、暢通政策服務渠道。各級民政部門和養老行業組織要強化服務意識,全面梳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出臺的相關優惠扶持政策,通過門戶網站、微博微信、養老服務質量監督熱線等及時推送、公開宣傳、提供咨詢服務,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單位為養老服務機構落實政策、提供幫助。
文章來源:昱言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