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養老行業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推動山西省養老機構高質量發展,山西省首次開展民辦養老機構等級評定。2月22日,全省(第一批)四級、五級民辦養老機構綜合評價現場考察工作在太原正式啟動。
按照《山西省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及《山西省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組織推進、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山西省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堅持自愿申報、統一評定、公開透明、動態管理的原則。養老機構評定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五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5個等級,有效期3年。經下發評定通知、機構自評、向相應縣(區、市)民政局申請、民政部門初審,評定機構綜合評價(包括現場評價、書面評價和社會評價等),評定委員會審核初步評定意見并確定評定等級、公示評定結果等環節,最終,民政部門確認養老機構評定等級、發布公告,向通過等級評定的養老機構送達評定結果通知書,并頒發等級證書和牌匾。
據悉,22日起,受省民政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山西省養老事業發展聯合會將組織有關專家深入全省11市對申報評定四級、五級的民辦養老機構開展現場考察打分,并對申報三級的民辦養老機構進行抽查。本次評定工作將按照“時間表”、沿著“路線圖”、完成“合同書”,達到圓滿完成一批養老機構等級評定任務、培訓鍛煉一支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隊伍、完善適合省情的一套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方案的目的,助力山西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
本文來自《山西日報》—高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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