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人口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60周歲及以上人口24949萬人,占總人口的17.9%。
去哪養老、誰給養老、拿什么養老等一系列問題,困擾著“50后”“60后”“70后”“80后”甚至“90后”。《金融時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人們擔心的是,隨著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體面地養老似乎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難。
養老供給總體不足
“聽說一床難求”“需要排100年吧”“住不起啊”……入住難,是在北京居住的“50后”“60后”“70后”和“80后”對北京養老機構的主要印象。
然而,聽說的、想象中的情況和真實情況并不完全一致。“調查了北京市所有養老機構,當時,北京市有養老許可證的養老機構是460家,居住了41000多位老年人,與北京市60歲以上戶籍人口規模相比,只有1.3%的北京市戶籍老人選擇了養老機構。”北京大學人口所教授喬曉春不久前在“2019清華老齡產業高端論壇”上表示。通過追蹤發現,在北京,有近20%的養老機構入住率不到20%、有50%的養老機構入住率不到50%,而真正一床難求、入住率100%的養老機構只有49家。
恒大研究院的數據也佐證了北京養老機構不存在“一床難求”的情況:2017年北京市養老機構實際入住率約為60.2%。
不過,恒大研究院研究結果顯示,當前我國養老機構的問題是使用率“一床難求”與資源閑置兩極分化現象嚴重。一方面,公立養老機構因資源優質、收費合理,符合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需要護理的剛性需求,常年滿床并需排隊。比如,北京市第一、第四、第五養老院的入住率常年為100%,市內的公立養老機構入住率也多在98%左右。另一方面,民營養老機構設施及服務水平參差不齊,高端民營養老機構環境好、設施完備,但價格偏高,僅少數高端民營養老機構因目標客群定位精準、軟硬件優質、品牌較好入住率可達90%以上;中低端民營養老機構基礎設施差、服務意識不足、護理水平低、娛樂設施缺乏,老年人入住意愿不高。
而兩極分化的中間,符合主流老年人需求的收費合理、服務優質、性價比高的中端養老機構的供給不足。
再看大多數老人選擇的包括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在內配套養老服務供給情況。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發布的《老齡藍皮書: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調查報告(2018)》顯示,照護服務為城鄉老年人消費的重要項目。具體來看,38.1%的老年人需要上門看病服務,12.1%的老年人需要上門做家務服務,11.3%的老年人需要康復護理服務。
然而,這些老年人迫切需要的養老服務供給雖然在逐步加大,但總體上仍然不足。截至2018年底,北京市已建成680個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基本實現城區養老服務驛站全覆蓋,到2020年,將至少建成1000家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在北京市相關政策支持下,這些服務驛站滿足了周邊老人用餐、娛樂、理發等日常需求。不過,醫生上門看病還是件難事。北京市一家社區養老驛站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盡管有助醫服務,但現在社區衛生機構工作量都比較大,無法滿足老年人上門就醫需求。”
養老支付總體乏力
為解決養老服務市場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給不足、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4月中旬,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并提出28條具體舉措,旨在打通“堵點”,消除“痛點”,持續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大力推動養老服務供給結構不斷優化、社會有效投資明顯擴大、養老服務質量持續改善、養老服務消費潛力充分釋放,確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的基礎上,有效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高。
在國家的政策支持下,養老產業即將到來的熱鬧景象不難想象,養老服務的多樣化也指日可待。但上述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工作人員表示:“養老與醫療密不可分。其實這里也能提供一些醫療服務,但是醫保不能報銷,需要老人自己支付。對老人來說,成本還是比較高的。”
喬曉春也表示,絕大多數北京市戶籍老人沒有住養老機構,或者是住不起養老機構。按照登記機關不同,我國養老機構可以分為養老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養老機構和事業單位編制養老機構三類。一般情況下,養老機構按照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收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況,事業單位編制養老機構的平均收費是3700元/月、民辦非企業單位是4500元/月、企業是9800元/月。
據記者查閱,2018年,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約為4000元/月。無論選擇哪種養老方式,對于大多數老年人而言,收費不能太高;而對于養老機構而言,人力成本不可能太低,喬曉春表示,這兩塊“天花板”,讓養老產業盈利變得困難。
就在今年5月,北京市德勝街道雙旗桿社區養老驛站悄然關門,這家于去年5月開門迎客的養老驛站,得到周邊社區老人的一致稱贊,但不過一年時間就發出了停業通知:“因經營不善,租約到期,經與政府協商同意,即日(4月7日)起餐飲暫停提供。”
養老能力亟待提高
可見,除了各級政府在政策、財政上給予傾斜之外,提高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支付能力,同提高養老服務供給一樣重要。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是“三支柱”的體系: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
在第一支柱方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發布的《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2019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2018年基礎上提高5%左右。
但僅僅依靠第一支柱顯然不足以實現體面的養老。根據國際經驗,養老金的理想替代率在70%左右,但根據測算,我國2050年第一支柱所能提供的替代率在25%左右。因此,大力發展第二、第三支柱是中國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必然方向,目前的政策也確實一步步向這一目標前進。
從第二支柱來看,2018年,人社部對2004年頒布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進行了修正,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對企業年金的定義,從“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修正為“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從“自愿”到“自主”,弱化了企業的自愿性,強調了自主性,明確了國家鼓勵并引導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并將推動企業年金發展。
不過,“等第二支柱發展起來再去推進第三支柱發展,開展養老體系改革,大概率是不符合國情的。”國泰君安證券分析師陳奧林分析道:“歸根結底,第二支柱是需要依靠雇主、用人單位發起的,但在目前企業本身負擔較高、盈利增速緩慢,缺乏相應的能力和動力去建立年金計劃。”
從第三支柱來看,在2018年邁出了重要一步。歷經十年醞釀,去年4月,財政部、銀保監會等多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以稅收優惠撬動個人養老保險的發展,增強公民自我養老的經濟能力,減輕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負擔,對于完善一個國家和地區的養老保障體系,從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意義重大。
目前,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一年試點期已到,按原有計劃,會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范圍,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賬戶投資范圍。據陳奧林預測,一個完善的第三支柱無需經由企業發起,政府可直接面向個人推廣相應的稅收優惠的養老金產品,從理論上說,覆蓋的人群可遠大于第二支柱覆蓋的人群,在賬戶的靈活性和投資的靈活性上也高于企業年金賬戶。因此,在推進速度上,第三支柱的發展可能會超預期,增速快于第二支柱。
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只有第二、第三支柱都能盡快建立起來,而不是僅僅依賴于現收現付制的第一支柱,才能達到理想的以國家、單位、個人的三方責任共擔,建立一個完備、可持續發展的養老體系。”陳奧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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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金融時報》—付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