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在北京確定將為全市養老機構“評星”的同時,全市700余家養老驛站也將被納入評星體系,這意味著,未來北京所有養老服務機構將全面實施星級評定制度。
在業內看來,目前,養老驛站普遍還未找到一個可復制、成熟的市場化經營模式,大多還處于探索階段,甚至連定位都沒有確定就先開始運行,造成經營狀況層次不齊的情況,星級標準的設立將有助于驛站投資方、經營者盡快確定經營思路,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擋住那些盲目入場的資本。
星評全覆蓋
“在北京,集中式的養老機構,和不提供長住床位的養老驛站統稱為養老服務機構,今后,這些機構都將納入北京的星級評定體系之中。”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介紹。
具體來說,據負責本次全市社區養老服務驛站服務質量星級評定工作的北京養老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透露,與養老機構星級評定的標準和要求不同,針對養老服務驛站均嵌入在街道、社區之中,規模有限、服務類型多樣等實際情況,在對這類服務機構進行星評的時候,可能會將建設面積、設施設備等硬件評價指標的占比略有減少,而驛站提供的服務流量、輻射居家范圍,特別是服務質量和落地情況如何,則是評分中更為側重的內容。
此外,對于驛站評星是否采取與養老機構類似的五星標準以及具體指標設定等,目前相關部門和單位還在醞釀中。據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透露,北京將力爭在年內開展養老服務驛站服務質量星級評定工作。
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北京共有700多家養老驛站、500多家養老機構。今年1月,北京新版養老機構星級評定辦法率先出爐。
根據新規,北京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星級從低到高分為一星至五星五個等級,而養老機構申請星級評定的基本條件即“一票否決項”主要有三項,包括近三年內未發生服務質量、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等方面重大責任事故;申請一、二星級的養老機構,須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申請三星級(含)以上的養老機構,須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等。
仍處市場探索期
“相較于通常意義上的養老機構來說,養老驛站確實是近幾年才在市場上誕生的新事物,在前期也吸引了一些業外資本、創業者進入,但普遍還都處于摸著石頭過河的階段,形式多種多樣,清晰、成熟、可復制的市場化經營模式并不多。”有養老機構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中國老齡研究中心副主任黨俊武等專家都表示,養老機構是一項回報周期長、利潤微薄的投資項目,而居家養老機構規模小且均價普遍又不能過高,所以社會資本投建、經營養老驛站獲利難度就更大。對此,上述負責人也表示贊同,在他看來,養老驛站確實只有形成40-80家的連鎖網絡后才能實現規模效應,如果沒有找準定位,僅憑投資沖動小范圍地經營驛站,生存壓力不言而喻。
有知情人士透露,實際上,在經過幾年的“站點爭奪戰”,現在,北京東城、西城、朝陽、石景山等區的養老驛站數量已接近飽和,覆蓋率已經達到較高水平,“然而,在實際經營中發現,不少驛站確實存在坐等政府項目、靠天吃飯的情況,甚至有相當一部分驛站每年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就是政府購買服務。”
上述負責人坦言,目前,市級、區級層面對于養老驛站的補貼力度比較大,多個部門對于政府兜底購買的基本養老服務都有補貼,比如助浴、助行、助醫等,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中標政府項目的驛站有時就沒有太大的動力去針對市場的實際需求提供更有針對性、更多元化的服務。
但另一方面,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在一些市場化程度低、定位不準的養老驛站中,仍然出現了收入逐漸走低、經營壓力陡增的現象。而且,近期市內已出現了個別因此停業或轉手的驛站。“因此,對于北京的養老服務機構行業,尤其是驛站供給端來說,用星級評價標準或者一個行業參考標準來為經營者、投資者‘指路’是十分必要且急需的。”上述負責人直言。
倒逼供給優化
實際上,評星、掛星,在我國服務業并非一個新鮮事,比如我國住宿業就實施了多年以星級來衡量酒店綜合水平的標準體系。
在北京,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此前已實施了10年,截至今年1月,北京已進行星級評定的養老機構共有300多家,其中五星級4家、四星級15家、三星級27家、二星級230多家、一星級80多家。
“對于驛站來說,星級評定與流量補貼等眾多政策一樣,都是倒逼服務質量提升、強化市場化供給的手段之一,也是擋住投資沖動的一道門檻。”上述負責人坦言。
其實,為倒逼養老服務機構擺脫“靠天吃飯”、等補貼的意識,去年,北京市就出臺了新版補貼政策,即《北京市社區養老服務驛站運營扶持辦法》明確規定,本市將根據服務收費流量總和的一定養老驛站比例給予的資助補貼,包括驛站助餐、助潔、助浴、助醫、助行、健康指導、康復護理、代辦等收費服務內容。
彼時,就有業內人士表示,實行服務流量補貼,有助于引導驛站更多為老年人提供服務,體現“服務越多、補助越多”導向,防止驛站不積極主動開展業務而依靠運營補貼勉強生存,進而造成設施資源的浪費。
專家直言,除了評星之外,希望政府能在驛站的市場化運營上給與更充分地引導和支持。
比如5月民政部、國家衛健委、應急管理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嚴禁養老機構向老年人推銷保健產品服務或為其他經營主體推銷活動提供支持等,為養老機構所提供服務種類劃下了“紅線”,“養老驛站作為一個嫁接各種功能服務的平臺,也希望能細化類似的規定和鼓勵措施,讓更多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增值服務進入驛站之中。”上述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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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北京商報》—蔣夢惟